新修訂的<商品說明條例>無疑對市民提供適切的保障,但同時亦對撰稿人/同業造成巨大壓力及「文字獄」的計時炸彈!刑事喎!講真,大家根本唔知邊d字得邊d字唔得,靠估!
另外,好多時好多橋好多字都係老闆意思,照做又死唔照做又死,咁點?一d看以為冇事的字,例如“原價:$xxx”,原來連“原價”呢兩個字都唔出得?!冇人講,點會知?(我地已經冇用“減價,至抵價”等字眼架啦!...)咁你話啦,你又唔係出左一本“禁字/禁語/禁句”字典,又含糊,就算好有經驗的撰稿/記者/文案,真係隨時中招!當然,冇人想干犯刑事,冇人想坐「文字獄」,冇人想因為咁而唱「友誼之光」!事實上,係覺得無所適從!我,亦唔想因為咁而造就壓力原氣彈──爆煲──抑鬱!仲有,我又會諗,寫左野成十幾年,唔通,呢次係個天想我轉行?想我離開呢度???
今日,又因為呢條條例,喺做稿砌稿出稿對稿方面,令我快要爆炸!...點解我要做埋 AE 的工作?點解我俾d字你地你地唔用?翻來覆去對極都係錯!!!咁我俾d字你地托呀???
d字不停改,改完你地又唔用,不停 reivse 又 revise,明明第一稿冇錯的,就在第二稿時出錯。改好了,又到第三稿有第三稿的“新錯”!咁樣,我不停 proofread 又 proofread 十幾次...
你地知唔知,你地一路改唔好,我 send 唔到俾老闆!send 唔到俾老闆,又唔知佢幾時會睇會覆!到佢覆左之後,我又要 send 俾萬寧睇,之後又要等佢地覆!如果有野 revise,所有步驟又要由頭黎過!(brief 你地點改,改完又要對,對完再 send 俾老闆,老闆ok完又再 send 俾萬寧...)我覺得自己好似不停因為你地而“輪迴”!...打唔夠幾個字,又要跟你地d稿,我唔可以專心做自己野!
情緒被牽動!快瘋了,好想講粗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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